一、 免疫规划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四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85%以上;首针对及时接种率达75%以上。落实卫生部扩大免疫规划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好麻疹苗后续强化免疫活动,保证接种率达95%以上,有效控制麻疹发病。加强AFP监测,保持无脊灰状态。组织开展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督导,提高问题整改率。按要求开展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疫苗与冷链管理、安全注射、社会宣传动员、培训等工作。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儿童)建卡证率、卡证符合率及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达到目标要求。
承办科室:流行病科
二、 急性传染病防控
及时控制各类疫情,使甲、乙类急性传染病总发病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和管理,提高报告质量,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提高预警能力,加强对传染病报告单位指导和考核,按要求开展中央转移支付重点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按要求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诊断水平,及时调查、控制传染病疫情。
承办科室:流行病科、监测检验科
三、结核病防治
按项目年度计划开展工作,各项指标达到项目要求。完成病人发现数,D0TS覆盖率保持在100%,涂阳病人发现率以县为单位达70%以上,涂阳病人治愈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及时回补资金,项目资金无截留、挪用,按时足额发放乡村医生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补助经费。按照《贵州省结核病规范治疗管理办法》进行病人管理,各级结核病定点医院需开展痰涂片检查,综合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疾控机构追踪率、追踪到位率分别达到100%、90%、100%、80%,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一个病人筛查一个密切接触者,筛查(询问率)达80%,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其他工作指标。
承办科室:慢病科
四、 艾滋病防治
完成中央转移支付艾滋病项目,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制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组织考核。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设立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并拨付;按照规范建立自愿咨询检测点并完成监测任务数,开展重点人群筛查,完成筛查任务数,开展个案调查,个案调查率不低于75%,及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及时率达到80%以上,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进行随访干预,比例不低于70%,提高CD4细胞检测比例;按照要求开展母婴传播阻断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安全套推广,摸清本地区经性途径传播的有关信息底数,提高干预覆盖面;按照要求开展针具交换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免费抗病毒治疗,开展机会性感染治疗工作,提高病人存活比例;美沙酮治疗工作组至少召开一次多部门协调会,开展美沙酮门诊治疗任务2年的,门诊人数不少于150人,年保持率在65%以上。
承办科室:艾防科、美沙酮门诊、监测检验科
五、 麻风病防治
按照《贵州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实施,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任务,开展健康教育,开展麻风畸残预防与初级康复工作。
承办科室:艾防科
各科室按照分解的目标要求及时组织完成,做到每项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记录、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整改报告等,年终的总结及经验报告,于12月20前提交各项工作完成资料。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