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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工作实施方案

2008-08-16 06:40:41    来源:六枝疾控 文字大小:【】【】【

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8号令),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治理与单位有关的门面承租户、职工住房出租户等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防止计划外生育事件的发生以及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比例失调,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治理出生人口比例工作的重要性,计生工作不仅仅是人口问题,它是社会问题,更是经济问题,要充分认识超生和出生比例失衡的复杂性、危害性。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单位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方针,对于门面承租户要求他们在签订门面合同的同时要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同时出示婚育证明或节育证明,预防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事件的发生。

三、治理出生人口比例失衡

    ㈠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的范围内,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单位职工不得帮助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职工或配偶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如果发现职工参与外人的胎儿性别鉴定,单位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开除其工作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单位职工或家属在怀孕期间从事胎儿性别鉴定,一经查实,对单位职工作一年待岗处理,不给产假或培护假,不给予上报独生子女,并上报特区计划部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单位将报请特区卫生局、人事局作开除处理

㈡建立女孩关爱制度,强调生男生女一个样的思想,对于生充孩的家庭给予慰问和帮助,使他们享受到组织关怀。

 

责任编辑:zh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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