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省外报道学生暑期集中活动中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通过学生暑期夏令营、少年军校、集中考察、培训班等活动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应尽可能缩小活动的数量和规模,特别是不得组织学生到疫情发生重点地区进行相关活动。
二、严格加强必须举办或正在举办的暑期学生集中活动的指导与管理。对正在举办的活动,应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并依据“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活动承办单位依据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加强活动日常管理,并制订疫情防控预案或工作方案。较大型的活动的主办方应将活动安排报特区卫生局、教育局备案。
三、暑期学生集中活动中一旦发现疫情,活动承办单位要立即报告特区卫生局和特区疾控中心。特区卫生局按国家有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疫情,防范疫情扩散,加强医疗救治,降低重症病例发生率,同时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必要时可终止活动。
二○○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