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甲型病毒性肝炎疫情现场处置技术规范
1 前言
甲型病毒性肝炎(简称甲肝)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常见消化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本病主要经粪口途径传播,不但终年散发,同时还常出现水源性或食物源性的暴发性流行。甲肝是我省高发的肠道传染病,发病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甲肝防治工作,规范地进行甲肝疫情现场调查,及时采取科学合理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的发展和扩散,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甲肝疫情的疫情报告、响应级别、处置准备、现场调查、控制措施、调查报告、结案等。
主要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处置甲肝疫情时使用。
3 引用规范性文件
3.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2.26)。
3.2《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05)288号)。
3.3《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98-2008)。
3.4《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科教发[2006]15号)。
3.5《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65号。
3.6《贵州省传染病事件报告与处置暂行规定》(黔卫办发(2006)12号)
4 术语定义
4.1甲型肝炎
是由甲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急性传染病。
4.2病例诊断
4.2.1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2-7周内有不洁饮食史或不洁饮不史;或与甲肝急性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当地出现甲肝暴发流行,或有甲肝流行区旅游史。
4.2.2 临床诊断病例
具有流行病学史,及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即可诊断:
4.2.2.1 流行病学史和甲肝临床症状及实验室检测ALT明显升高;
4.2.2.2 流行病学史和甲肝临床症状及实验室检测血清总胆红素大于正常上限一倍以上和(或)尿胆红素阳性;
4.2.2.3 有甲肝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ALT明显升高;
4.2.2.4 有甲肝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ALT明显升高及血清总胆红素大于正常上限一倍以上和(或)尿胆红素阳性。
备注:临床诊断病例分黄疸型和无黄疸型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行业标准)。
4.2.3 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和抗HAV-IgM阳性或抗HAV-IgG双份血清呈4倍升高。(确诊病例分黄疸型和无黄疸型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行业标准)
4.2.4 观察病例
有临床症状体征,但未作肝功能检测或甲肝抗体检测者。不作疫情上网报告。
4.2.5 隐性感染病例
甲肝抗体IgM检测阳性,但无临床症状体征。不作为疫情上网报。
4.3 密切接触者
是指与病例共同生活、居住、、护理病人者、直接接触病人的医护人员或接触病人污染物品的人员。
4.4 散发
发病率呈历年的一般水平,各病例间在发病时间和地点方面无明显联系,表现为散在发生,其发病强度称为散发。
4.5 聚集性病例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联系的甲肝病例。
4.6 暴发
在一个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中,1周内发生5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联系的甲肝病例。
4.7疫点
指发生甲肝暴发流行的地方,一般根据流行病学指征来划定疫点。
5 疫情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应提高对甲肝的认识和诊断水平,及时做出诊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级别(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病例),则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报告。经卫生部门认定为突发事件的在2小时之内上报。
县级疾控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局和上级疾控部门。
6 响应级别
按照省卫生厅《贵州省传染病事件报告与处置暂行规定》黔卫办发(2006)12号)的要求,各级疾控部门对达到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的应分级响应,分级标准如下:
县级疾控机构:同一集体单位(学校、村寨)1周内发生5例。
地区级疾控机构:同一集体单位(学校、村寨)1周内发生6-30例。
省级疾控机构:同一集体单位(学校、村寨)1周内发生31例以上。
聚集性疫情,县级CDC派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暴发疫情:按照分级处置原则,如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疾控部门应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做出确认和报告当地政府,立即成立疫情处置领导小组。
7 处置准备
7.1人员
现场流行病学人员、实验室人员、消杀人员、临床救治人员、后勤人员及管理人员。
7.2个人防护
7.2.1 一级防护
对象:接触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医护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采样人员、消毒人员。
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乳胶手套。进行预防性消毒的人员还应戴防护眼镜、穿长筒胶鞋、戴一次性乳胶手套。
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7.3现场调查工具
7.3.1调查表格:病例一览表、个案调查表、病例采样登记表、晨检表。
7.3.2采样器具:所有采样工具及容器均需灭菌处理。无菌棉杄、压脉带、碘伏、记号笔、废弃物垃圾袋(防刺破)等。负压采血管、或一次性注射器、5ML血清管,1.5ML血清管,一次性吸管等。
7.3.3相关知识的准备:工具书、下载有关文章。
7.3.4完成报告的工具:能上网的便携式电脑。
7.4准备疫苗及药品。
7.4.1甲肝疫苗。
7.4.2消杀药品:漂白粉、优氯净等。
7.4.3消毒器材:准备各种类型消毒器械。
8 现场调查
8.1核实疫情
对报告病例进行核实,明确是否为甲肝疫情。
8.2收集资料
8.2.1地理位置:发生疫情地点位于县城方向、距离远近、交通状况、地形地貌、气象资料,人口资料、,疫点环境、水源、食品管理、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医疗资源等。
8.2.2既往疫情概况:近5年当地甲肝疫情概况,疫苗接种情况。
8.3疫情调查
8.3.1建立病例定义:根据现场流行病学现场调查,病人的两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迅速确定在一定时间、地点和人群范围内的观察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定义。
8.3.2主动搜索和核实病例:根据病例定义,在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内,积极开展主动搜索,对病例进行逐一的核实和排查,填写个案调查表,并根据个案表列成病例一览表,查清观察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的数据,核实病例后,排除非病例。
8.3.3提出病因假设 根据个案调查和病例一览表进行三间分布描述,分析疫情发生和发展过程、波及范围、病例数及其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不同人群中的分布特征,寻找发病的暴露因素、探索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8.3.4典型病例调查:即对首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作典型病例描述,应全面收集临床信息、流行病学信息。如近期活动状况、发病时间,与甲肝病例接触时间、引用水源和饮食方面的情况等。
8.3.5密切接触者调查:填写密切接触者一览表,内容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姓名及其接触方式、时间等。
8.4标本采集
现场调查时,应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8.4.1标本的采集类型
8.4.1.1病例标本:病例急性期和恢复期的血标本。
8.4.1.2标本采集方法
血清标本:所有的临床诊断病例都应采取血液标本3-5ml,采集血液分离血清1-2ml检查抗体。
血清标本可-20℃冷冻保存。
采取标本应注意:(1)尽可能在急性期采集病人的血液标本;(2)血液标本采集后及时分离血清。(3)填写病例采样登记表。(4)监测后及时反馈结果。
市(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相应甲肝IgM抗体和IgG抗体实验室检测。
9 控制措施
9.1组织措施
9.1.1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或处置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落实疫情处置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9.1.2卫生部门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病例救治、病家及环境消杀、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工作。
9.1.3教育部门负责:教育部门应成立学生考勤报告管理组。负责学校的宣传知识的普及及环境的消杀工作。
9.1.4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疫区周围的饮食摊点及贩卖的三无产品进行清理整顿,监督到位,划片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9.1.5 所辖片区的自来水公司应加强水源消毒管理和消毒。9.1.6 工商、公安等部门协助卫生监督执法。
9.2加强监测与报告
暴发及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建立日报和零报制,每日报告疫情进展情况(包括病例数变化情况、病例救治情况(好转、痊愈、死亡)、密切接触者管理情况等)。
9.3处理原则
根据病因假设,采取调查和处置同时进行。
9.3.1 传染源管理
甲肝病例应进行集中隔离治疗和管理。隔离期从发病之日起3周,可在医院或家中隔离治疗,居家隔离治疗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医应定期进行上门治疗服务和随访工作。同时注意对病人居住和活动场所的消毒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45天。饮食行业和保育人员中的甲肝患者须痊愈后方可恢复工作。
9.3.2切断传播途径
9.3.2.1消毒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村医应对病家及污染环境随时进行消毒。
不同的污染物品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消毒;详见附表5。
9.3.2.2饮用水源和食品的管理
疫情暴发期间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水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合作确保饮水安全。有专人负责对水源的消毒,并要进行消毒效果的检测。卫生监督部门对可能或明确引起甲肝暴发的食物立即封存和销毁。严格执行饮食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同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
9.3.2.3做好粪便管理
医疗机构要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病家的粪便要进行消毒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9.3.2.4禁止大型聚餐活动
9.3保护易感人群
9.3.1 开展甲肝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根据疫情暴发的范围、可在暴发点及周围开展15岁以下人群甲肝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有疾控机构提出建议,经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知道西开展接种工作。
9.3.2 学校和托幼机构加强晨检制度:幼托机构和学校加强考勤制度。对未到集体单位入托和上学的儿童应了解缺勤情况,及时掌握发病情况。对发生在自然村寨的甲肝疫情,村医应加强主动搜索。
9.3.3健康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群众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品、饭前便后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10 调查报告
调查人员达到现场调查后,应尽快24小时内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同级卫生局和上级疾控中心,初次报告时获取的信息可能不全面,可在进程报告中补充,但初次报告包括疫情的性质、流行强度和趋势分析、实施控制情况。
10.1初次报告:以现场调查与处置获取的信息为主,应包括:疫情发现及报告经过、既往疫情、此次疫情概况、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的描述(临床表现、发病时间。地点)、流行基本特征(三间分布)、暴发原因、实验室采样检测情况、控制措施(病例救治、接触者处理情况、消杀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完成 “病例一览表”、“密切接触者一览表”、“个案调查表”、 “病例标本采样登记表”、“消毒情况”等核心信息收集。
10.2进程报告:报告疫情的进展,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完善现场调查,补充初次报告中缺少的信息。
10.3阶段报告:在调查和处置到一定阶段(即流行因素基本清楚,控制措施基本落实),应写出阶段报告,描述疫情的全貌,控制的效果等。
11 结案
随控制措施的开展落实,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需对事件进行结案,并写出结案报告。
结案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实施控制措施后第一个最长潜伏期内病例明显减少,第二个潜伏期内无聚集病例发生。
结案报告:要求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12 评估
12.1.1初步分析与最终结论逻辑关系正确。
12.1.2病原学病因或流行病学病因明确
12.1.3在确定暴发后1个平均潜伏期内落实采取控制措施、所需资源满足工作需要。
12.1.4控制效果明显,在暴发区域内采取控制措施后,在1个最长潜伏期后病例明显减少,维持常年发病水平。
12.1.5有成本效益分析,经验教训总结。
13. 附件
13.1附件 经粪一口途径传播的病毒性肝炎个案调查表(可以根据初步流调自制调查表)
13.2附件 甲肝病例一览表
13.3附件 甲肝疫病例采样检测登记表
13.4附件 甲肝暴发疫情水源消毒记录表
13.5附件 甲肝的疫点消毒规范
13.6附件 甲肝疫情进程中相关工作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1
经粪一口途径传播的病毒性肝炎个案调查表
国标码口口口口口口 病例编码口口口口
1. 一般情况
1.1患者姓名
1.2家长姓名
1.3性别(1)男 (2)女 口
1.4年龄(岁)
1. 5患者职业 (1)干部 (2)工人 (3)农民 (4)学生(5)教师 (6)个体户
(7)医护 (8)献血员 (9)其他口
1. 6单位:
1.7集体居住地址:
1.8家庭住址:
1. 9联系电话:
1.10联系人:
2. 发病倩况
2.1发病日期: 年 月 日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2.2就诊日期: 年 月 日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2.3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2.4就诊单位:
2.5临床表现
2.5.1纳差 (1)有 (2)无 口
2.5.2厌油 (1)有 (2)无 口
2.5.3恶心 (1)有 (2)无 口
2.5.4呕吐 (1)有 (2)无 口
2.5.5腹痛 (1)有 (2)无 口
2.5.6头痛 (1)有 (2)无 口
2.5.7巩膜黄染 (1)有 (2)无 口
2.5.8尿黄 (1)有 (2)无 口
2.5.9皮肤黄染 (1)有 (2)无 口
2.5.1发热 (1)有 (2)无 口
2.5.11体温℃
2.5.12其他症状 (1)有:(2)无 口
2.6诊断依据
2.6.1症状体征 (1)有 (2)无 口
2.6.2肝功能 (1)正常(2)异常(3)未做 口
下载地址: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