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2009年乙肝疫苗后续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黔卫办发【2008】72号文件要求,我市于2008年7月~2009年3月在六枝、盘县、水城3个县区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活动结束后,我市查漏补种率未达到95%要求,受到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并要求六盘水市重新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完成乙肝疫苗后续查漏补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卫生局组织,市疾控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各县卫生局负责本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实施范围及经费支持
本次乙肝疫苗后续补种在盘县、六枝、水城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所需乙肝疫苗和注射器,市疾控中心统一调配,但调配后不够的由各县自行解决。
三、实施时间
1、2009年 5月底前各县完成方案制定、培训、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
2、2009年6月底前完成目标儿童摸底,乙肝疫苗及注射器下发工作。
3、2009年7月底完成第一轮补种成果上报,8月底完成第二轮补种成果上报,10月底完成第三轮补种成果上报。
四、对象
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经调查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的儿童。
五、工作目标
以县(区)为单位, 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六、补种针次和免疫程序
1、补种针次:既往未接种乙肝疫苗(包括免疫史不清)者,应补种3针次;既往接种少于3针者,应补足3针。
2、免疫程序:按照0、1、6月程序接种。第二针与第一针的间隔时间应≥28天,第三针与第二针间隔时间应≥60天。
4、查漏补种工作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接种资料和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统一安排布置,吸取上次教训,对玩忽职守,推诿拖延的人员要给予相应处理;
2、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督导工作,特别是上次工作较差的乡镇督导,要将书面整改措施反馈给乡镇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3、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摸底工作,要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摸清目标儿童。
4、加强培训工作,培训要针对上次补种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讲解,各乡镇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解决问题。
5、宣传,各县和乡镇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大众进行宣传教育,以得到公众对本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6、严格按照接种规范进行操作,严禁群体性接种、无证上岗,严格实行安全注射。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