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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2010-09-09 14:29:02    来源:特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字大小:【】【】【

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特区于 9月份与全市同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

以乡镇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分年龄组接种率达95以上

二、强化免疫范围、对象、时间安排

㈠强化免疫范围

全特区各乡镇同步开展强化免疫。

㈡接种对象

全区范围内8月龄-4岁儿童,即200510120091231出生的所有儿童,不论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儿童一律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

㈢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1~20

三、组织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实施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参加麻疹疫苗强化活动,加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领导。

㈡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卫食药监局负责辖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组织制定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活动以及督导评估、总结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组织接种人员和设置接种点。

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的人员培训、宣传动员、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以及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

   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级卫生室负责做好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四、前期准备

㈠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回搜索小组,负责活动有组织和未接人员的巡回搜索。

 ㈡开展人员培训工。824,特区完成对乡镇的人员培训。826前乡镇完成对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

㈢社会动员和宣传。各乡镇政府、特区卫食药监局、疾控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于强化免疫活动前1020天完成宣传动员。乡镇政府所在地必需张贴2张以上宣传标语及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每个行政村及村卫生室必需张贴一张以上宣传标语或宣传画。

㈣目标儿童摸底调查与登记

⑴摸底人员农村由驻村干部、村支两委、村医生组成;城区由街道、居委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教师提供名单。

⑵摸底登记时间于93日前必须完成并报到特区疾控中心。

  ⑶摸底登记方法

①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散居及辍学目标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五附表3-1),同时向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地点,并提醒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未在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幼儿园按散居儿童登记)。

②托幼机构摸底:由班主任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或街道)负责接种的医生,同时由教师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③针对流动人口的摸底: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采取在接种前34天集中突击摸底的方式进行。

④厂矿、企业等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强化免疫活动。

⑤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汇总统计表》(附件5附表3-2)上报。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附件8),上报特区疾控中心。

⑦特区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区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8月龄至4岁各年龄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可用下列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各年龄组目标儿童至少应大于用当地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各年龄目标儿童数应大于既往脊灰强化免疫同队列实种数。

舆情监测与风险沟通

特区了食药监局根据成立风险沟通技术小组、建立风险沟通应急反应机制和评估机制,组织人员对与疫苗相关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媒体沟通和家长疏导等工作。

㈥后勤保障

⑴经费保障。接种补助费按3/剂次统一从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乡镇卫生院积极向乡镇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经费支持。

⑵疫苗、注射器、资料等。疫苗和注射器统一由省级采购,逐级配送。

⑶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要对冷链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冰排必须及时补充以保证强化免疫接种质量。

㈦其他疫苗接种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为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统一行动,对目标儿童实施强化免疫接种前后一个月内,暂停安排注射类减毒活疫苗的预防接种。

五、现场实施

㈠接种方式及要求。为保证接种质量,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积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对于边远山区等特殊地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的散在目标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

㈡接种点的设置。接种由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承担主要接种任务。临时接种点的设置须经当卫食药监局指定许可。可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接种点应有醒目标识,合理设置登记、接种、观察等功能分区,并有明显标识,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标语、接种禁忌、接种后注意事项等。接种室要求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要定期消毒,始终保持清洁。接种时要维持好现场秩序,注意保持无菌操作。

 ㈢接种现场人员安排及分工。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 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组织、登记、接种等工作。

⑴现场组织员。由村(居)委会主任或成员、托幼机构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等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动员。

⑵预检登记员。预检登记员由乡村医生或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核实接种对象,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证,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目标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⑶现场接种员。承担现场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的医护人员担任,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㈣巡回搜索

乡巡回督导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目标儿童,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并作好详细登记。

㈤接种现场

⑴准备药品、器械

①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治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压舌板等。

②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过敏性休克救治药品等。

⑵核实接种对象

预检登记人员在接种前对受种者核实、登记,对不属于本次强化免疫对象的儿童,向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⑶接种前告知和询问健康状况

对核对无误的目标儿童,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证、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⑷接种登记

受种目标儿童完成预检、告知、登记后,由接种人员为其接种麻疹疫苗。接种完成后,除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登记外,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符合常规接种相应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登记入常规接种。例如: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接种第2剂次(复种);18月龄及以上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一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接种(复种),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复种),以保证每个儿童得到2剂次以上接种。对于儿童监护人拒绝接种的,也应请监护人在“告知单”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相应部分签名,作为快速评估不计入应种儿童的依据。

㈥接种技术要求

⑴接种方法。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操作,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⑵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

A、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明胶等辅料及抗生素(硫酸庆大酶素和硫酸卡那酶素)过敏者。

B、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C、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D、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下列情况考虑缓种麻疹疫苗:

A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者。

B、近期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间隔1个月后进行补种。

C、强化免疫期间有发热等症状者,症状消除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⑶接种注意事项

①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超过效期等情况,均不得使用。

②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③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④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严禁冻结),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⑤用75%酒精消毒皮肤(不能用碘酒消毒),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⑥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对强化免疫进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和处置。发现AEFI时,要及时报告和以便特区领导小组及时处理。

一旦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按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开展诊断”的原则开展临床救治工作,按就近就医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及时处理治疗,如果乡镇卫生院不能处理的,经请示特区卫食药监局同意后转特区人民医院救治。

  七、督导

乡镇要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特区将在强化免疫的准备、实施及评价阶段均开展督导。

㈠督导方式。要求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对薄弱地方应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进行驻点督导。特区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乡镇督导。

㈡督导内容。督导内容要覆盖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1、准备阶段督导:重点督导各级的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参照附件6督导表。

2、现场实施阶段督导: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况、接种人员资质、知晓率等情况,参照附件7督导表。

3、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㈢督导反馈。

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及漏洞要及时指出,立即改正。

㈣督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应及时向本级督导的组织单位进行报告,督导组织单位应及时汇集各督导组信息,并归纳总结,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及时再反馈至各现场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建议改正和补救措施。

八、接种率评估

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由各特区卫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应是麻疹发病高危地区或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移民居住地、矿区、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城乡结合部或责任辖区不明确的地区)。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每个乡镇要组织对每1个村进行快速评估,特区对每一个乡进行快速评估:

以乡为单位,进行快速评估时:

1、抽查麻疹发病高危地区的2个村(街道办事处),以乡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目标儿童,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调查30名,每村8月龄~2岁、34岁年龄组各5

  2、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共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其中8月龄~2岁、34岁年龄组各15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乡镇,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教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接种率评估时,以下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1)接种禁忌证儿童;(2)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儿童。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如低于95%,应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快速评估表见附件5附表6-1、附件5附表6-2

九、资料汇总与报告

每项活动结束后,各县要认真、如实填报统计报表,认真审核无误后将强化免疫数据资料上报市疾控中心传防科,各级需上报的报表要求如下:

㈠前期准备及摸底信息上报。

时间要求:乡级于201093日前报告至特区疾控中心,特区疾控中心于96日前报告至市疾控中心。

报表名称:

1、贵州省2010年麻疹强化免疫前期准备及摸底情况报表(附件5附表1

2、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统计报表(附件5附表3-2

㈡强化免疫汇总信息上报。

时间要求:强化结束村级于2009925日前报告至乡级,乡级于930日前报告至特区,特区于1010日前报告至市级。

上报的资料名称:

1、贵州省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总结。

2、麻疹强化免疫报表

⑴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本地儿童);

⑵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流动儿童);

⑶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动员情况汇总表

⑷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情况统计表

⑸贵州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县以上逐级汇总上报)

⑹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分县区评估接种率报表(仅地区级上报)

⑺贵州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AEFI监测汇总表

 

责任编辑:zh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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